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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暴涨,建筑企业再也不用一力承担!发改委:相关单位要合理分担风险!
2019-05-21 10:14:13 来源: 作者: 阅读:1768 评论:0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发包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材料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风险。 自环保风暴以来,部分地区建筑市场砂石材料价格成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发包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材料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风险。

自环保风暴以来,部分地区建筑市场砂石材料价格成倍上涨,前期并未预料到涨价如此迅猛的部分承包商与业主面对超支的材料费用一筹莫展、血本无归,部分市政政府工程不允许停工,更加重了承包商的负担,砂石价格的频繁波动也让项目签约双方胆战心惊。

比如说 近期河南省多地反映砂石、混凝土价格出现上涨,为此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组成调研组对郑州、新乡、济源等地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进入2019年以来,混凝土价格有所上涨,主要原因仍是原材料砂石价格上涨带动。

从郑州某混凝土公司了解到,目前混凝土价格(C30)为每立方米580元,比年初的520元上涨11.50%,比上年最高点670元降低13.40%。新乡某商砼公司现阶段所出售的混凝土均价约为每立方米500元,与年前(2018年12月)基本持平,但略有下降。济源4月混凝土价格为每吨480元,较上月上涨20元

从调研的几个地区来看,砂石供应紧张是普遍现象。以济源为例,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流生态,济源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汛期禁止一切河道采砂行为。受此影响,济源河砂生产供不应求,价格暴涨。截止今年四月底,河砂市场中准价已达到每立方米140元,且往往是有价无货,出现“一砂难求”的局面。

据市场调查,2017年年初,济源河砂价格仅为每立方米30元,运行态势平稳。随后从2017年5月份开始,受天然砂开采限制、打击非法采砂、环保督查等政策及联合行动影响,关闭、禁采、停产整治致使河砂产能严重萎缩,市场供不应求,河砂价格开始卖方上涨,到2018年4月份一路飙升至每立方米120元,建设高速公路高标号河砂更是涨到160元。此后,济源河砂价格一直维持高位运行的态势,目前普通河砂价格上涨至每立方米140元。

6-10月份为河道传统汛期,若严格执行禁采规定,将经历五个月的河道禁采期,由此预计全省汛期建筑用砂供应将会更加紧张,价格继续处于高位将会有所攀升。
 

砂石价格纷纷暴涨,各地政府也相继出手管理,但总的来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然会担心砂石中途涨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

(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费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屋与市政基建工程总包合同中“风险分担”或将成为必备条款,砂石材料涨价超出规定幅度,发包的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应的风险!

目前,砂石等建筑材料涨价已造成很多从事建筑业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举步维艰,极易形成连锁反应,材料涨价予以调整是在砂石价格波动频繁的当下维护建筑市场稳定的必由之路,希望《办法》尽快出台,推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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