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市中心城区内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米和长度为200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或施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需按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并实施大数据监控。在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应进行安装申报。
需安装:
移动考勤系统:被列入考勤人员应于当日12点以前、下午3点以后在设备上进行考勤,否则记录为不在岗。
扬尘在线检测系统:工程开工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安装扬尘监测设备。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所有车辆出入口均应安装1台网络高清枪式摄像机,能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工地最高点应安装一台网络高清高速球型摄像机,易产生扬尘区域应安装1台枪式摄像机。
安装数量及位置,以监测监控视野覆盖整个工地为准。
施工升降机监控系统:能实现对上机操作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只有通过的人员方可解锁操控升降机。
施工现场数据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远程大数据管控监控室。
每天应上传2张有效的项目全景视频图像或全景截图到“综合执法监管平台系统”,作为项目验收备查资料。
自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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